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炒股經典之作...

看到炒股案,想到 12 年前,BBS 上的一篇文章
作者:睡不著
這才叫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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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監察院長王作榮說,台灣的證券市場其實幾如無辜投資大眾的屠宰場。
  在金融、財政、經濟領域門生頗多的王作榮,
  昨天回娘家出席監院「近年來我國發生之金融危機專案研究」諮詢會議。
  他嚴詞抨擊部分財團經營的商業銀行違法情形和基層金融機構一樣嚴重,
  甚至直言點出,「高雄市有一家大型金融機構早就應該要破產了,
  銀行負責人也早就要坐牢了,但金融主管機關卻不敢碰這件事,
  到現在還在放縱!」
  王作榮指出,台灣證券市場早在成立初期就是賭博及不肖商人套利的場所,
  多少年來,由於股票上市審核不嚴,財務再爛的公司都能上市,
  主管單位聽任內線交易,致使證券市場一直宛如詐賭場、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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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直與聰明是王作榮與我相像之處,其它部分我都比他好:
  他脾氣比我差,他比我窮,他只會罵人不會教人,
  還有,他比我老多了.
  他雖差,但你至少會相信他所說的:〝台股股市像殺豬場〞
  ,他只是沒告訴你如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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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吧,你先借我30億,我到股市殺豬給你看............。
  台股有個〝XX電子〞,股本為10億,是電腦組裝業,每年營業額是30億,
  毛利率約10%(3億),營業費用約1.5億,稅後純益為12000萬,
  每股獲利1.2元,
  現在每股30元(本益比為25),故其總市值為30億。
  因你借了我30億,我先花了24億買下XX電子〝80%的股權〞,
  現在的我,當然是〝XX電子〞的〝董仔〞,我再check一下,
  每年對外採購的各種組件總值為27億,組裝後總銷售額為30億,
  我開始找各組件的供應商,要求他們的報價(發票價格)降低10%,
  但這10%的差額我(用私人的錢)照付,(他們樂死了!!!).....
  一年後,XX電子因我的〝努力經營〞,毛利上升到5.7億元,
  營業費用仍是1.5億,稅後純益為3.6億,每股獲利3.6元,
  因此股價上升到81元,我賣了10%的股份出去,(賣了8.1億),
  至此...,我有的現金如下:
  30億(你借我的)-24億(買80%股份)-2.7億(我私下付出的10%差價)
  +8.1億(賣出10%股票)= 11.4億。
  且我現在所擁有的股票價值為:7億x8.1倍 = 56.7億,
  總計我的財力為68.1億。(但還欠你30億)。
  我是個貪心的人,38.1億的獲利不夠看,
  因此...每股3.6元的獲利全部配發股票,
  〝XX電子〞的股本增至13.6億,而我仍是擁有70%的股份,
  為了能增加營業額,
  除了原有的採購技巧外,我還將原有的銷售價格降低10%
  (當然會銷售量大增,市場佔有率提高),但我採用退佣的方式,
  亦即原售價不變,但於每季結算時退回10%的總採購金額,
  這些退回的錢均是我私下出的,他們不見得會知道...
  結果第二年的業積加倍如下:
  銷售金額60億,我私下付了6億的退款,
  採購金額54億,我私下付了5.4億的差價,
  真巧,剛好用光我所有的現金11.4億元;
  因我如此〝無私無我〞的〝苦心經營〞這第二年獲利加倍,
  稅後純益為7.2億,除以股本13.6億,每股獲利5.29元,
  股價飆上132元(本益比才25),
  我好整以暇的賣出40%的股份,得:13.6億x40%x13.2倍 = 71.8億。
  現在:
  我還擁有30%的股權,我還是〝XX電子〞的〝董仔〞。
  我還你30億借款,另送你11.8億的紅包,我還剩30億。
  然後,我不再當好人(用我私人的錢補貼公司),
  我要讓公司恢復原有的情況,
  第三年後,股價終於又回到30元,我再買回40%的股份,
  共花了我13.6億x40%x3倍 = 16.32億。
  至此,我擁有〝XX電子〞70%的股權,而且我還擁有13.68億現金...,
  你一定猜想我會拿這些錢來享受人生!!!??
  你錯了,我準備再等個三五年後,等大家忘了慘痛的教訓後,
  等下一波景氣來時,
  再來個〝涮涮鍋〞,屆時我會賣光我的全部股份,
  嘿,我偷偷算了一下,我大概可得85億現金,還不到100億,
  想下一回再稍微搞大一點,湊他個100億整數吧!!!
  對了,差點忘了告訴你,我這個公司不該稱為〝殺豬場〞,
  我認為稱之為〝屠狗場〞較適當,因我的公司叫〝XX〞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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