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交易選擇權的4大迷思


迷思一:完全排斥站在賣方
由於選擇權推廣初期所有的介紹都提到選擇權的賣方不但獲利有限還必須承受無限的風險,這種特性讓投資人感到害怕而不敢賣出選擇權。其實,換個角度來看,建立一個期貨部位甚至一個股票部位不也承擔無限的風險嗎,尤其對於曾經買賣過期貨的投資人而言這種迷思更是荒謬,因為賣出選擇權的風險與買賣期貨的風險其實是一樣的,當然也同樣會有繳交保證金以及追繳的問題,因此投資人盲目害怕站在賣方的心理實在是不正確的。至於獲利有限的認知同樣也是一種迷思,因為選擇權交易成功與否脫不了時間價值的影響,而站在賣方除了可以賺取漲跌的損益之外還可以順帶賺取時間價值,勝算自然提高不少。雖然獲利較為有限但由於勝算較高,整體而言不見得是較為不利的做法。

迷思二:漠視時間價值耗損帶來的傷害
投資人第二個普遍的迷思就是漠視時間價值的傷害,事實上投資人在買進選擇權時所支付的權利金是由2個部分所組成---內涵價值與時間價值。所謂內涵價值就是指價內選擇權履約價與現貨價格的差距,而剩下的權利金部分即為時間價值,舉例來說,如果大盤指數在6460,買進6400履約價的買權(價內買權)支付120點的權利金,其內涵價值為6460-6400=60點,而時間價值為120-60=60點,若買進履約價為6500的價外買權,支付50點的權利金,則由於其內涵價值為0,因此50點全部是用來支付時間價值。因此投資人不難發現在買進選擇權時其實花費一大部分的成本來支付時間價值,但不巧的是時間價值卻有隨最後結算日接近而加速遞減的特性,因此持有選擇權買方部位越久時間價值損失越大,最後變為0,因此投資人對虧損部位不可存有死抱活抱等待解套的心理,否則即使行情反轉為有利的方向,但由於時間價值的耗損可能依然血本無歸,但選擇權的賣方正好相反,持有賣方部位越久,賺取的時間價值越多,而且可以用來彌補行情小幅判斷錯誤的虧損。

迷思三:忽略波動率對獲利的影響
當投資人買進選擇權卻忽略其隱含波動率的話,通常會造成看對趨勢卻賺不了錢甚至賠錢的後果。所謂隱含波動率就是以選擇權當時的權利金價格藉由數學公式所倒推出來的標的物波動率,簡單來說,當選擇權的隱含波動率越高時,權利金就越高,反之亦然。
若忽略隱含波動率買進選擇權,極有可能買到價格高估的選擇權,以後即使行情看對,但權利金可能不動,甚至因為時間價值的耗損反而出現虧損的狀況;相反的,如果買到隱含波動率偏低的選擇權,代表投資人可能買到被低估的價位,以後即使行情看錯也可能使得虧損減少甚至沒有損失。
但波動率是否偏高通常沒有定論,一般可以和週均值或是月均值做比較,但由於一般投資人資料取得不易,因此建議在進場時盡量不要以賣價(Ask)買進,應該以買價(Bid)附近價位設價買進為宜,尤其對於履約價較遠,流動性較差的合約更不宜貿然追價。

迷思四:不了解履約價對獲利程度的影響
最後一個迷思為投資人往往誤以為大盤指數的漲跌應該與權利金的漲跌呈現同幅度的消長,但事實上並不是大盤上漲100點,買權的價值就應該同樣增加100點,而是根據不同的履約價而有不同的變化,這中間的關係就叫Delta。舉例來說,對Delta等於0.5的買權來說,現貨指數若上漲100點則權利金增加的點數為100*0.5=50點,也就是只有現貨漲幅的一半。同樣的當現貨指數下跌100點時,權利金跌幅也僅有50點。因此投資人可以根據Delta的大小來選擇不同履約價的選擇權以進行交易,從而控制部位的風險,如果能夠承受較大金額的風險可以選擇交易Delta較大的選擇權,當然獲利程度也較大。如果希望承受較小的風險則可以選擇Delta較小的選擇權。Delta值永遠介於-1與1之間,買權的範圍為0到1,賣權則為0到-1。理論上來說,價平的買權Delta為0.5,越往價內Delta值越大,最後趨近於1,越往價外Delta值越小,最後趨近於0。



文章來源
http://tw.myblog.yahoo.com/calvin_scyen/article?mid=5483&prev=5486&next=5390&l=f&fid=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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